第一千三百零四章渺雾之山
两个时辰后,已是正灵之境的悲喜群岛天岛上空,东方娇羞的朝阳,羞红了片片朝霞。其中两片彩霞间飘飞着一条绵长而蜿蜒的七彩虹绫。
朝阳似火,七彩虹绫如虹,虹火交互辉映,漫空飘翔,万兽晨喧,吉鸟鸣鸣,爽冽风划,各味儿灵香飘飘。
天地人间一切都充满盎然生机,大地翠芒林涛,江河奔流;天空云海珠光宝气,日丹霞艳,飞灵闹晨,一切都是那么美好。
“咯咯......”
云端七彩虹绫之上,一个身穿洁白锦缎短衣的小女孩儿,鼻息间缕缕花香划过,一夜丹梦远若遥云,近处鸟鸣斗宁魂。蓦的,小女孩欢心复醒,睁开汪汪闪闪的双目,看到头上一片云霞上的几只调皮鸟儿。正俯望自己,叽叽喳喳叫个不停,似乎在嘲笑自己是小懒虫。
东方丹阳艳艳,高空彩霞缭燎,头上调皮的鸟儿,小女孩儿睁眼便开心的笑了。然后小手伸出洁白绒被,碰触柔柔的绒被羽绒,起身一看,好不欢喜,不由诧异的疑叹了一声。
“咯咯,一定是柳叔叔来过了,嘻嘻!好软的绒被哦!”小女孩儿,歪头朝下方天岛悲喜宫瞭了一眼,很开心的自语道。
不过,左右一看后,立即又不高兴了。“柳叔叔!你好坏,趁人家睡着了,偷走小酒坛!小金——小金——”
小女孩不高兴了,猛的跳起来,拽起洁白的绒被就要丢了,可是绒被在阳光下闪烁着玄妙的绚丽虹华,和自己的七彩虹绫相映成趣,实在是太美了,甩了一圈儿,愣是没忍心扔,气哼哼的将洁白的绒被纳入体海。
然后,踏着七彩虹绫立刻朝天岛悲喜宫飞去了,惊得周围群鸟都用翅膀捂着脸,偷偷议论着这个小女孩儿。
“呀!好漂亮的人族小女孩儿,我们什么时候能够修炼成人形,也像她一样好看啊!”
“切!我才不呢,你看她多古怪,一会儿高兴一会儿生气的,谁受得了!”
“你们都小声点儿,要是惹急了她,可有你们好看的,昨天我小妹就被她和那只莫名灵地小金猴漫天追,可累惨了,到现在还没起床呢。”
“就是,她好霸气,给自己的起了一个名字叫霸空!天啊,这是不想让我们安宁啊!”
“可是,她安静的时候,真的很美,昨夜我偷偷看了她一夜,人族睡觉的样子真美!我喜欢她的性格,想笑就笑,想闹就闹,将来啊,我修炼化成人形的时候,我就变成她这样的。”
......
小女孩飞走后,后面的群鸟儿聚在一起,叽叽喳喳议论着。
“快逃了,你看她又朝天上飞来了!”
突然一只五彩斑斓的美丽小鸟儿,大喊一声,转头就钻到叆叇层云中过去了,其它群鸟儿一看,小女孩儿一脸不高兴,踏绫迅速飞天而来,霎时嗖嗖都朝远处飞去了。
“小金,小金......”
小女孩儿一定是在天岛悲喜宫得到了什么消息,一边飘飞着,一边儿用小手遮着额头,在寻觅小金猴。当到了数万里高空依旧没看到小金猴后,大声呼喊着。
脆声洪亮,震得风皱云弯。
“哈哈,霸空孩儿勿急,东南飞去九万三千里,峰海东岸,渺雾之山,你的小金正在鸿蒙大睡呢。你九剑叔叔赠你的如意不尽丹华酒坛没有被你柳叔叔拿去,而是昨夜你入睡后,小金馋酒偷了去,此刻就在它的怀中,快去寻来。若是迟些,它醉醒之后,贪婪再喝,可就是醉猴了。”
小女孩儿闻听此言,回眸俯望,看到天岛之上,云团迷雾中,宋叔叔矗立在殷红威武的血麒麟之上,向自己招手告知刚才为自己占卦的结果。知道了小金猴小金和如意不尽丹华酒坛的下落,甜脆应道:“谢谢宋叔叔,霸空知道了!”
然后七彩虹绫瞬间游河一般,盘旋,朝悲喜岛东南方向流荡而去,小女孩儿也丽影渺踪,很快在天际凝成了一个小点儿。
“哈哈,三哥呀,三哥。你独自前去乱猎之域猎取奥幽之魂两位阴兵,带上这丫头该多好,肯定不孤单!”
被小女孩称作宋叔叔的人,目送小女孩儿离去,一阵畅笑自语,然后又没入了悲喜岛上空的雾气中。
话说小女孩儿霸空,踏着七彩虹绫在晨雾中一路朝东南方向流飞,周围彩霞闪避,无数美丽吉鸟因为好奇,左一群,右一片的脆鸣相随。
小女孩儿霸空见了顿生豪气,以为自己威严所致,天宇万灵俯首。飞驰中,学着自己柳叔叔的样子,昂首挺胸,捧起了小脸儿。
悲喜岛渺雾之山,因为遥远的岁月以前,巍巍山体终日在渺渺雾气中,永远是若隐若现的样子而得名。不过岁月沧桑变衍,如今的渺雾之山虽然灵雾再生,还远没有达到古老岁月以前的状态。
故而如今的渺雾之山,位于云端数万里位置,巡望一番就可整体看到此山的全貌。全山金光闪闪,状若巨猿,身体,四肢,头颅,五官都栩栩如生,口中部位还在腾蹿五色巨火,仰躺在峰海之岸,薄雾缠绕,更加逼真。
此刻,只见渺雾之山西北方向数万丈高的苍穹,蓦然黑压压飘来两朵巨大的黑云,而两朵黑云中央还流淌着一条阳光下殷红的河流。而河流前端还有一个小小的白色闪闪的孩童身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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